注意:关于使用奥运相关的皮肤!
现在有一些博客、网站出现福娃、“祥云”火炬等涉奥标志,但并不是商业行为,这是否构成侵权?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说,一切未经授权使用涉奥标志的行为,无论是否以赢利为目的,都是被禁止的。
他说,国际奥委会、中国奥委会、北京奥组委依法享有涉奥标志等作品的专有使用权,有关条例对此已有明确的规定。在保护相关权利方面,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授权使用,未经授权禁止使用。
所以希望大家都注意点哟,呵呵。。。。。。
[ 本帖最后由 qsqsqs 于 2008-8-2 09:23 编辑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