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段时间"皇家精美博客"事件,引起了广大PJBlogger的热烈反响."皇家精美博客"因承受不了舆论压力,不得不关闭留言和评论.这也是我们维权成功的一个标志.自此之后,论坛里维护版权的声音也越来越多,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.但是,有些侵犯版权[以下简称"侵权"]的行为被我们漏掉,并且有很多的网友回帖支持;有些被网友为判断为侵权,造成了无休无止的口水战,不仅污染了论坛环境,作者的开发热情也被完全冷却.我们因此失去了很多资源.
所以,我们必须采取一些强力、有效[并且高效]的措施,这需要大家的自律,规定、协议的约束,广大PJFans的支持,论坛管理员的协助[请特别注意顺序,大家的自律是最重要的].
为了使维护行为合理、有效,我们需要清楚什么是侵权,什么不是侵权.
创作共享协议 2.5 [Creative Commons v2.5] 署名-非商业性使用-禁止演绎 中国大陆
协议概要:http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-nc-nd/2.5/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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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以自由:
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表演、放映、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本作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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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对任何再使用或者发行,您都必须向他人清楚地展示本作品使用的许可协议条款.
·如果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,您可以不受任何这些条件的限制.
·Nothing in this license impairs or restricts the author's moral rights.
引申:
1.不得擅自修改PJBlog;
2.不得擅自发布修改版本的PJBlog;
3.不得擅自修改或移除PJBlog的版权,必须与原版保持一致;
补充说明:
论坛中有很多类似于"PJBlog XXX版"的程序,其实他们都属于侵权.它不符合上面的规定.但我们应该鼓励这类程序的发展,毕竟他们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便利.
不过,为了稳妥,我们还应做出一些附加规定:
①发布时,允许注明程序的修改版本名称,但应该是"PJBlog XXX版"的格式;
②在源程序中不允许移除或修改版权信息,应与原版保持一致,并且不应再在其他位置加入;
③允许在源代码中加入[注意不包括修改和移除]注释版权信息,但程序运行后应看不到这些内容.
对侵犯PJBlog程序版权行为的处理办法
1.如果根据上面的规定可以判断某人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,那么PuterJam拥有禁止其继续使用PJBlog的权利.
2.广大PJBlogger也应对其施加舆论压力[请不要侮辱和辱骂!],论坛管理员删除相关帖子.
3.特殊情况也可以采取其他措施,例如介入法律手段.
PJBlog皮肤版权的保护
侵权行为的解释
1.未经原作者许可,再次发布该皮肤[包括修改版本]的行为;
2.未经原作者许可,私自修改、移除皮肤版权的行为;
3.未经原作者许可使用暴力手段窃取皮肤的行为;
4.未经原作者许可进行抄袭或模仿制作的行为.
对侵权行为的处理办法
1.论坛特定板块公告;
2.删除相关帖子并对侵权者予以警告;
3.严重者删除侵权者的论坛帐号或采取法律手段.
PJBlog插件版权的保护
侵权行为的解释
1.未经原作者许可,再次发布该该插件[包括修改版本]的行为;
2.未经原作者许可,私自修改、移除插件版权的行为;
3.未经原作者许可进行破解源代码的行为;
4.采用暴力手段[例如黑客入侵]窃取代码的行为.
特别注明:允许仿制!
对侵权行为的处理办法
1.论坛特定板块公告;
2.删除相关帖子并对侵权者予以警告;
3.严重者删除侵权者的论坛帐号或采取法律手段.
也许有朋友会说上面的规定有的太过苛刻,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原作者的利益!我们也会从这些开发者手中得到更多优质资源!
如果皮肤/插件原作者允许别人做出违反上面相关规定的行为,你可以在发布的时候注明.
而在此发布者应在发布是注明原作者允许该行为,最好再加上出处的链接,以免被其他人物判断为侵权.如果没有注明,则按前面的规定处理.
我们必须对好的作品、没有侵权的作品表示鼓励,这不仅是对作者的支持与鼓舞,同时也可以激励作者创作出更多更优质的作品.
对于质量不是很好、但没有侵权并且完全原创的作品,我们也能予以鼓励并有好地提出意见,而不应全是批评.现在的菜鸟,很可能就是明天的高手,他们的成长路上需要别人的支持和拥护,我们会因此得到更多利益,PJBlog的明天也会更加美好.
欢迎各位提出宝贵的意见!PJBlog的版权维护需要您的加入和支持!请长期关注此帖!此贴会不断更新!强烈要求管理员将此贴总置顶!
回复:
引用:
呵呵,比舜子还积极,顶一帖吧!
版权需要保护,但楼主在以下这个方面太严格了。
不允许别人重新发布插件、皮肤等确实有点过硬,毕竟资源分享。如果要得到作者的同意才能发布,这是比较麻烦的事了。虽然这是侵权,但既然作者有胆识发布出来,那么应该也是同意大家复制传播(除注明禁止转载外),不然发了出来也是难于避免会被转载。当然,不能修改版权。
好的程序是需要得到我们这些站长的宣传和推广的,如果不让大家转载那程序就得不到传播。法律也没有禁止不允许传播。
我的个人观点就是放宽插件、皮肤等程序的转载,我们要为程序的长久利益打算,同样也会程序作者带来利益。当然这应该是作者们说了算。
然后,最主要的一点是,现在修改和删除PJ版权的人已经是普遍的了,要在短时间内让这些人改正过来,或者要找出谁删除了、修改了也是个困难的事,毕竟我们要做到公平。至于这些修改、删除版权的人,他们肯定也是出于个性犯错,要让他们重新加上版权,那比登天还难了。并且,这些人也不在少数,他们若是不悔改,PJ真的要一个一个通过法律来维护?在这一点,我倒有自己的观点,就是尽量让这些人能够把“©PJBLOG”这几个字加上页面底部。虽然这样在个人的认识上也算是侵权,但在理论上也算是注明了程序版权了。
至于侵权,在我们中国这么多人中,也只能说是程度的严重性如何,比如在皇家事件中,这算是相当严重的了的侵权行为,在法律规定上已经是对作者照成了伤害。
现在我们要做的,就是尽量避免不让修改版权的程序在互联网上传播。
至于程序使用者擅自修改、删除版权的,应该尽量让他们加上版权信息。
在我使用PJ程序这段时间,看不少于修改、删除底部PJ版权的网站,但让他们恢复他们就把你的留言删除,但教他们不管怎样,用了人家的程序,至少也应该底部加个“©PJBLOG”,很多站长都同意这么加上。
……
突然说了这么多,反正大家对得起作者,对的起自己就行了。任何事都不要做的太过。
是的,正如
www.fvll.cn同志所说,确实是有点苛刻.关于
皮肤和插件的再发布,我有话说.本身我自己是个皮肤制作者,对于版权维护也有很多的看法.我认为,别人用于转载别人的皮肤和插件进行再发布,实际上是窃取原作者的利益.比如一些站点.专门收集皮肤和插件提供下载,以此赚取流量,这让原作者损失了很多的流量,所以从这个角度看,这是不合理的.如果作者认为,他不看中流量,只看重皮肤的使用量,那么他肯定不反对别人转载.
此外还有论坛里各种收集皮肤和插件的帖子,我认为应该把它们归类为垃圾贴.他们
严重侵害了部分作者的利益.发这种帖子的人的目的可能是好的,但是结果不一定是好的.我们应该禁止此类帖子.但管理员应该承担起责任来,负责收集和发布此类帖子.这样有助于精华论坛环境,不会有过多的重复帖子,使查找效率得到提高,资源的寻找成功率也会提高.
上面我所说的两种类型的作者,很难统计,到底各有多少.所以我们没办法给出一个很好的规定.可能都需要在发布的时候,申明版权:
允许自由转载但要保留版权 或
禁止转载.
你的大部分观点我都非常赞同,但是没有提供实际解决方法.我们还需要共同探讨.
引用:
皮肤文件模仿制作很正常,有的人修改下某个CSS语句或图片,
只要他没有发布出来说是自己的作品,保留作者的版权,
我想,谁也没有权力指责他侵权,得看作者是否有相关声明/
我不这么认为.皮肤模仿制作,我们很难认定,他到底是仿做,还是窃取.如果说我们得建立一个审核机制和评分机制来认定的话,这无疑会大大降低我们的管理效率,并且极易引起口水战.这是我们应该极力避免的.
此外,
所有没有公开发布的皮肤,我们都应该认定为是私人皮肤.这应该无需再声明.所以,仿做和窃取均属于违法.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这样规定.
[
本帖最后由 锐风 于 2008-1-13 09:29 编辑 ]